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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忠 诚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公 正
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清 廉
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
严 明
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
我院召开检务督察工作会议
文章类型:本院动态 文章加入时间:2010年2月25日14:8

    省院检务督察通报第一期下发后,刘春检察长作出批示:“各部门要按照通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今后不允许类似问题在我院发生”,要求检务督察委员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院通报精神。
    2月24日下午,我院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检务督察工作会议,学习了省院检务督察通报第一期《关于对全省部分基层院进行明查暗访和回访情况的通报》和市院纪检组在“纪检荐文”栏目推荐的文章。会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刘春检察长的批示对我院检务督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文章出处:本院研究室
文章作者:本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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