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首 页
-
本院动态
-
检务公开
-
犯罪预防
-
理论研讨
-
法律咨询
-
网站管理
《检察人员纪律》(八要八不准)
文章类型:通知通告 文章加入时间:2008年4月25日16:52
《检察人员纪律》(八要八不准)
(1989年11月)
要热爱人民,不准骄横霸道;
要服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
要忠于职守,不准滥用职权;
要秉公执法,不准徇私舞弊;
要调查取证,不准刑讯逼供;
要廉洁奉公,不准贪赃枉法;
要提高警惕,不准泄漏机密;
要接受监督,不准文过饰非。
文章出处:
信息中心
文章作者:
信息中心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